📢 提示条款
欢迎您申请成为特吉在线平台供应商!特吉在线(以下简称“本平台”)由特吉在线(昆山)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本协议是您(以下简称“您”或“供应商”)与本平台之间就入驻、报价、承接订单、供货、结算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请仔细阅读本协议,特别是以【】标注的条款。当您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或实际参与报价/承接订单时,即表示您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束。
第一条:入驻与资质
1.1 供应商应当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合法经营主体,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书(如有)。
1.2 供应商应保证向本平台提交的营业执照、开票信息、银行账户、加工能力说明等资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通过本平台审核。
1.3 【资质变更通知】营业执照、开票资料、银行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的,供应商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本平台并更新资料。因信息不实或未及时更新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第二条:供应商准入审核 新增条款
2.1 【审核方式】供应商完成信息填写并提交入驻申请后,本平台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上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开户许可等;
(2) 加工设备:设备清单、加工能力、精度范围等;
(3) 产能规模:月产能、接单能力、交货能力等;
(4) 人员配置: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生产人员配置情况;
(5) 质量管控:质检流程、检测设备、质量体系认证等;
(6) 交期保障:生产排期、订单管理、应急响应能力等。
2.2 【审核记录】本平台使用统一审核表单,客观记录审核结果并留存档案,作为供应商评定和后续管理的依据。
2.3 【审核结果分类】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
(1) 合格通过:审核通过后直接入驻,开通接单权限;
(2) 限期整改:供应商需按平台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复核通过后方可入驻;
(3) 审核不通过:终止入驻流程,不予开通权限。
第三条:供应商等级与可加工品类 新增条款
3.1 【等级划分】本平台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综合等级评定,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A 级、B 级、C 级、D 级
3.2 【等级对应】零件加工等级同样划分为 A 级、B 级、C 级、D 级。供应商等级与其可加工的零件等级一一对应。
3.3 【向下兼容】高等级供应商可承接低等级零件加工,具体规则如下:
| 供应商等级 | 可加工零件等级 |
| A 级 | A 级、B 级、C 级、D 级 |
| B 级 | B 级、C 级、D 级 |
| C 级 | C 级、D 级 |
| D 级 | D 级 |
3.4 【等级调整】本平台有权根据供应商的质量表现、交付时效、客诉记录、配合度等综合因素,定期或不定期调整供应商等级。等级调整前将提前通知供应商。
3.5 【等级公示】供应商等级信息将在平台供应商端展示,并在订单分配、竞价匹配等环节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3.6 【订单匹配】系统发布竞价时,优先向对应等级的供应商推送。高等级供应商可查看低等级订单,低等级供应商不可查看高等级订单。具体匹配规则以平台公示为准。
第四条:双方关系 关键条款
4.1 本平台与供应商之间为采购关系,并非居间、代理或合伙关系。本平台向客户销售产品并根据客户需求向供应商采购,供应商按本平台订单要求生产并交付。
4.2 供应商不得以“本平台仅为信息中介”为由,要求客户直接承担付款责任或绕开本平台直接与客户交易。如有绕单行为,本平台有权立即清退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条:报价与订单承接
5.1 供应商应按照本平台发布的图纸、技术规格及质量标准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材料、加工、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不含税与否以报价单约定为准。
5.2 系统或采购员向供应商发出竞价邀请后,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限内报价。
5.3 【订单成立】供应商确认承接订单(包括系统点击确认、报价单回签、企业微信/邮件回复确认等),即视为双方就该笔订单的采购合同成立。订单内容(产品规格、数量、单价、交期、质量标准)以本平台订单为准。
第六条:交付与验收 V1.2更新
6.1 【指定交付地点】供应商应按照订单要求将产品交付至本平台指定的“特吉仓”地址。如订单中明确标注“直送客户”,供应商可直接按订单中的客户地址发货,但仍需上传物流凭证并接受平台质量追溯。
6.2 【交付期限】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订单约定的交期完成生产并送达指定地点(特吉仓或客户地址)。每逾期一日,应按该笔订单合同总金额的0.5%向本平台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本平台有权取消订单。被取消订单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本平台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3 【验收与拒收】产品送达后,本平台仓管员与质检员共同验收数量及外观。存在短少、包装破损或明显质量问题,本平台有权拒收并记录。直送订单由客户验收,客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同样适用本协议质量条款。
6.4 交付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交付至特吉仓或客户签收后风险转移至本平台(因供应商质量问题导致的除外)。
6.5 【主动报告义务】供应商应按照约定随货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自检报告,不得弄虚作假。在履约过程中,如供应商发现或应当发现任何可能影响订单按时交付或产品质量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短缺、设备故障、工艺异常、产能不足、质量隐患等),应在知悉后4小时内通知本平台,并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双方应协商采取措施减少对客户的影响。供应商未及时通知或故意隐瞒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质量保证与检验权 核心条款
7.1 供应商保证产品符合订单、图纸、技术规范及封样样品的全部要求。
7.2 【平台检验权】本平台拥有对产品的最终检验权。特吉在线质检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
7.3 【供应商申诉】供应商对质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质检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客服提交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本平台将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反馈结果。申诉成立的,重新判定质检结果。
7.4 【不合格品处理】检验为不合格的,本平台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拒收全部或部分产品;
(2) 要求供应商在指定期限内返修或重做,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 直接退货,供应商应返还已付货款并承担运费;
(4) 根据客户或平台需要降级特采,供应商应给予相应折价补偿。
7.5 同一供应商累计两次批量退货或累计三次质量异常(含特采),本平台有权暂停其报价资格或直接清退。
第八条:售后客诉与先行赔付 新增条款
8.1 【责任不豁免】订单结算付款后,不免除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责任。
8.2 【客诉发起】客户可通过本平台发起售后客诉,并上传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检测报告等)。
8.3 【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应在收到客诉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给出具体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返修、重做、折价、退货等)。
8.4 【平台先行赔付】供应商超时未响应、拒不配合处理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本平台有权直接判定责任归属,并采取以下措施:
(1) 根据客户提供的凭证及平台质检记录,确定赔付金额;
(2) 本平台向客户先行支付赔付款项;
(3) 先行赔付金额从供应商的未结算货款或后续订单结算款中扣除,扣款金额最多不超过当件有问题零件的供应商报价金额。
8.5 【供应商追偿】本平台先行赔付后,有权向供应商全额追偿,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8.6 【客诉记录】所有客诉及处理记录将记入供应商档案,作为质量评级、订单分配及续约审核的依据。
第九条:结算与开票 V1.2更新
9.1 【对账单生成】每月5日前,本平台系统自动生成上一自然月已验收合格订单的对账单,供应商可登录系统查看。
9.2 【对账确认】供应商应在每月10日前完成对账单确认。有异议的,应在此期限内提出,双方协商解决;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对账单全部内容。
9.3 【开票义务】供应商确认对账单无误后,应在每月15日前向本平台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专票或普票类型在接单前由双方确认)。
9.4 【付款期限】本平台收到供应商合规发票后,应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支付上一自然月的相应款项。
9.5 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本平台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9.6 供应商对本平台的应收账款不得转让、质押或设立担保,不得主张抵消其他债务。
第十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10.1 供应商对在本平台接触到的客户图纸、技术规格、商业计划等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留存、复制、泄露或用于履行订单之外的任何目的。
10.2 供应商不得利用客户图纸或技术信息开发同类产品、直接联系客户或为第三人提供相同服务。违反本条的,本平台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索赔全部损失,且供应商应向本平台支付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双方确认该金额不构成过高违约金)。
10.3 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解除,持续至相关信息进入公有领域为止。
第十一条:软件使用费 V1.2更新
11.1 供应商使用本平台系统进行报价、接单、结算等,应按年支付软件使用费:人民币3600元/年。推广期内免收软件使用费,具体期限以平台公示为准。本平台保留调整费率的权利,调整前将提前30日公示。
11.2 供应商未按期缴纳软件使用费的,本平台有权暂停其报价及接单权限。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与清退
12.1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平台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清除供应商账户:
(1) 擅自接洽客户或私下交易(跳单);
(2) 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造成客户退货或索赔;
(3) 逾期交付超过15日;
(4) 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资质;
(5) 泄露平台商业机密或客户信息。
12.2 因供应商质量问题导致本平台对客户进行赔偿的,供应商应承担本平台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等)。
12.3 供应商银行卡号或对公账户被冻结、查封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平台,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 因地震、疫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订单迟延或无法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可免除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变更与终止
14.1 本平台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修订本协议,修订版在平台公示后生效。供应商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同意修订。
14.2 供应商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本平台终止合作,但已承接的订单仍需继续履行完毕。
第十五条:供应商退出与软件使用费退还 新增条款
15.1 【主动退出】供应商可主动向本平台提出退出申请。
15.2 【退出条件】供应商申请退出时,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 无未完结订单;
(2) 无未处理客诉;
(3) 无未赔付质量问题。
15.3 【冷却期】本平台审核通过供应商退出申请后,进入15天质量追溯冷却期。冷却期内如发现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5.4 【软件使用费退还】供应商退出申请审核通过且冷却期届满后,本平台按以下规则退还软件使用费(软件使用费标准为3600元/年,折合300元/月):
(1) 使用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剩余月份费用全额退还;
(2) 使用时间满12个月的,不予退还;
(3) 推广期内免费入驻的供应商,退出时不涉及软件使用费退还。
【说明】剩余月份费用 = (12 - 已使用月数) × 300元;已使用月数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
15.5 【强制清退】供应商因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跳单、质量严重不合格、泄露商业秘密等)被本平台强制清退的,已缴纳的软件使用费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16.1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廉洁条款 重要条款
17.1 【廉洁承诺】供应商承诺,在与本平台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平台员工、管理人员、关联人员及其利害关系人提供、给予或承诺给予任何形式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包、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旅游、宴请、娱乐活动、回扣、佣金、股份、期权、借款、免费服务等。
17.2 【禁止行为】供应商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贿赂、利诱、威胁或不当影响本平台员工,以谋求订单倾斜、价格优惠、质检放行、结算优先或其他不正当商业利益。
17.3 【举报义务】供应商如发现本平台员工存在索贿、受贿、刁难或任何不当行为,应立即通过以下渠道向本平台举报:
举报邮箱:leo@tejiol.com
本平台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保护举报人免受任何形式的报复。
17.4 【违约责任】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的,无论是否实际获得利益,本平台均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协议及全部订单,清退供应商账户,并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 不予支付所有未结算款项;
(2) 要求供应商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双方确认该金额不构成过高违约金);
(3) 将供应商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相关行业协会通报;
(4) 涉嫌犯罪的,本平台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法律责任。
17.5 【损害赔偿】供应商违反本条给本平台造成损失的,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本平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调查费用、律师费等)。
第十八条:附则
18.1 本协议自供应商完成入驻申请并勾选同意之日起生效。
18.2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特吉在线(昆山)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本协议条款如与法律法规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